(1)董事酬金
由董事会依公司章程之授权,依董事对公司营运参与程度及贡献价值,并参酌国内外同业水准所订定之「董事及功能性委员会委员薪酬办法」发放。董事之报酬考量其所负之职责(如担任各功能性委员会成员或召集人)、承担风险及投入时间而加给,并得依营运绩效或董事绩效评估结果酌减。
本公司董事之酬劳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,当年度公司如有获利,应提拨不低于5%为员工酬劳及不高于1%为董事酬劳。但公司尚有累积亏损时,应预先保留弥补数额。
(2)经理人酬金
经理人薪酬政策
本公司经理人之酬金标准依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董事会订定之「经理人薪酬政策」原则给付,每年度由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议后,提报董事会决议。公司亦长期与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合作,确保高阶经理人薪酬具备竞争力,提升薪资政策与市场趋势、环境脉动之连结。
高阶经理人(含CEO)之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高度相关,整体奖酬由薪资、长/短期变动奖金以及盈余分配之员工酬劳组成,薪资报酬委员会固定于每年第一季时检视经营团队营运成果,并依整体绩效结果决定变动奖酬之发放,依职务及绩效占整体薪酬70%至90%不等。亦订有长期奖酬计划,绩效评估期间为3年,形式奖酬占比高于50%,并订有索回条款,以深化与股东利益连结。
绩效衡量指标指包含财务与永续两面向,除了依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制定财务指标,为持续朝永续发展迈进,亦纳入ESG绩效指标,将AUO EPS永续发展目标及重大主题管理目标之达成与奖酬连结,并针对各高阶主管依其承担之E、S、G关键任务制定奖酬连结占比,实践高阶经理人永续营运承诺。
经理人持股规范
经理人部分酬金以方式给予,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订定「经理人持股规范」,并经2024年3月11日检讨与修正,要求经理人之持股价值为年度本薪之一定倍数:兼任经理人之董事长、执行长、总经理为10倍,其余经理人为5倍。经理人须于派任或办法生效后5年内达成持股目标,并在担任经理人期间维持上述持股价值,以强化公司治理,降低管理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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